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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为清真(hal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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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真Logo

清真”一词,在餐馆、商店和产品上被用作穆斯林的视觉标识。

清真定义

阿拉伯语حلال (alāl) [ħæˈlæːl]是一个阿拉伯语词汇,在英语中意为“允许的”清真”一词通常与伊斯兰饮食法,特别是按照伊斯兰教规屠宰的肉类,但它也涵盖商业、金融(例如禁止高利贷)和日常生活中的伦理规范。它包含更广泛的伦理考量,包括公平、社会正义和动物待遇。 [ 2 ]清真概念是伊斯兰教实践的核心,源自《古兰经》和圣训(先知穆罕默德的教诲和实践)。在《古兰经》中,“清真”( halal )一词与“哈拉姆”( haram,意为“禁止的、非法的” )一词形成对比。[ 3 ]伊斯兰教法(fiqh )阐述了清真哈拉姆的界定标准,学者们通过解读这些标准来确保符合伊斯兰教义。[ 4 ]这种二元对立被进一步细化为更为复杂的分类,即“五项决定”:强制性的推荐性的中立的应受谴责的禁止性的[ 5 ]伊斯兰教法学家对于“清真”一词涵盖前两项还是前四项存在分歧。[ 5 ]近年来,一些旨在动员民众的伊斯兰运动以及面向大众的作家强调了清真与哈拉姆之间更为简单的区分。[ 6 [ 7 ]

在现代社会,清真概念已超越个人行为和饮食限制,发展成为一个全球性产业,尤其是在食品、医药、化妆品和金融领域。清真认证机构确保产品和服务符合穆斯林消费所需的标准,全球许多公司都在寻求清真认证,以满足日益增长的清真产品需求,尤其是在全球穆斯林人口不断增长的背景下。[ 8 ]对清真产品和服务需求的增长推动了清真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在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和中东等穆斯林人口众多的国家。许多非穆斯林占多数的国家也参与清真市场,以满足其穆斯林公民和全球消费者的需求。[ 9 ]

何为清真(halal)

中国清真标志

台北一家餐厅的清真标志(清真,qīng zhēn )

伊斯兰教法饮食

伊斯兰教通常认为所有食物都是清真食品,除非圣训或《古兰经》中明确禁止。[ 10 ]具体来说,清真食品是指:

  1. 使用按照伊斯兰教法(沙里亚)清洗过的机器、设备和/或器具进行制造、生产、加工和储存。
  2. 不含任何伊斯兰教法禁止穆斯林食用的成分。[ 11 ]

最常见的非清真食品(哈拉姆)例子猪肉。虽然猪肉是唯一明确禁止穆斯林食用的肉类(《古兰经》禁止食用,[ 12 ] 2:173 和 16:115)[ 13 ] [ 14 ],但其他未经洁净处理的食物也被视为哈拉姆。非猪肉类食品的清真标准包括其来源、动物的死亡原因以及加工方式。大多数伊斯兰学者认为贝类和其他海鲜是清真的。[ 15 ] 素食只要不含酒精,就是清真的。[ 16 ]

穆斯林还必须确保所有食品(尤其是加工食品)以及化妆品药品等非食品类物品均符合清真标准。[ 17 ] [ 18 ]这些产品通常含有动物副产品或其他穆斯林不得食用或用于身体的成分。穆斯林不得食用的清真食品包括血液[ 19 ]和酒精饮料等麻醉品。[ 20 ]

如果穆斯林没有清真食品可吃,那么他/她如果饿死,也可以食用非清真食品。[ 14 ] [ 21 ]

印尼政府成立官方清真认证局(BPJPH)

印尼政府成立官方清真认证局BPJPH(Badan Penyelenggara Jaminan Produk Halal,Halal Product Assurance Organizing Agency),并于2019年10月17日正式将清真认证事宜收归政府管理,故目前在印尼,唯有印尼清真认证局BPJPH唯一合法且官方的发证机构。过去,印尼的清真认证是透过民间具公信力之宗教协会LPPOM MUI (Majelis Ulama Indonesia,印尼伊斯兰宗教学者理事会)所管理,然而自2014年印尼政府总统公布《清真产品认证法》Law No. 33后,印尼政府正式立法将清真认证事宜收归政府单位管理,并成立印尼清真认证局BPJPH,负责发证作业。在过渡期的期间,LPPOM MUI证书效期直到期满日为止。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印尼LPPOM MUI己失去发证资格。

BPJPH官网的自我介绍

清真产品保证局(BPJPH)是直接向印度尼西亚共和国总统报告的非部级政府机构(LPNK)。BPJPH根据2024年第153号总统令成立,是印度尼西亚清真产品保证的主要管理机构,其职责由2014年第33号清真产品保证法规定。

根据BPJPH 2024年第1号条例,BPJPH的组织结构如下:

BPJPH负责人:领导和监督BPJPH各项职责的全面实施。

BPJPH副主任:协助主任履行BPJPH的职责和职能。

总部:负责 BPJPH 的行政协调和运营支持服务。

合作伙伴关系和清真标准制定副主管:管理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和清真标准制定。

清真产品注册和认证副主管:负责清真产品的注册和认证流程。

清真产品保证发展与监督副主管:负责指导和监督清真产品保证的实施。

BPJPH拥有以下权力

a. 制定和确定清真政策;b. 确定清真政策的规范、标准、程序和准则;c. 颁发和撤销清真产品证书和清真标签;d. 注册外国产品的清真证书;e. 开展清真产品的宣传、教育和推广;f. 认证清真认证机构(LPH);g. 注册清真审核员;h. 监督清真政策;i. 为清真审核员提供指导;以及j. 与国内外机构在清真政策实施领域开展合作。
在组织清真产品保证(JPH)工作时,BPJPH与相关部委和/或机构、清真检验机构(LPH)、清真产品加工援助机构(LP3H)、印尼伊斯兰教士理事会(MUI)以及清真产品教令委员会开展合作。BPJPH也在清真产品保证方面与国际社会开展合作。 与此同时,在国内,BPJPH也与相关利益攸关方合作,加强JPH的实施,包括各部委/机构、地方政府、国有企业、地方企业、大学、商业协会、社区、社区组织、培训机构、清真中心/清真学习中心等。
BPJPH也将继续扩大与各利益攸关方的协同合作,以加强JPH的实施。印尼清真食品认证机构(BPJPH)已实施多项战略举措和突破性进展,以加速清真产品认证进程,并加强印尼的清真生态系统。其目标是实现印尼成为世界领先的清真产品生产中心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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